第一百五十八章:布政中枢(下)(4 / 5)
大概会被他砍掉吧!但是其中的规范性条文,包括另一个“尺贯法”,他应该不会拒绝。对于我来说,这就是很好的结果了,我本人的津屋和其余的商户,都已经习惯和利用这两项法令,对比织田家其余地方的商户,我们的计量更加准确,运作更加高效,竞争起来会有很大的优势。
仅仅一些小细节,其余人要适应就不那么容易。例如,关于体积单位,除了石、斗、升、合以外,这个时代还有另外一个单位“俵”,是商家运输、储存和交易的重要容积单位之一,一俵就是以稻草包扎的圆柱体袋所能装下的体积(看日本大河剧的应该知道)。然而具体到多少斗多少升,各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连各家大名和领主自己的家中都不能做到一致。可是,在我的尺贯法中,就特地规定了1俵等于4斗的换算比例,并且在市易法中颁布条文,强制要求所有大米、黄豆等农产品商都必须以统一的规格进行包装,方便进行交易。我自己家中储存粮食,也是严格遵从条例,每一俵大米的分量都差不多(按照现代对江户时代规制的测算,大约是74升,以大米0.8的堆积密度,大约是60千克,所以1石米是150千克),方便向家中武士发放扶持米和役职手当(职务津贴)。
与此类似的还有体积单位“坪”,是我自己另行创制的小单位,用来计算宅地面积,方便在町中征收别栋钱(房产交易税)。一坪是摆下一张榻榻米的面积,等于三十分之一畝,大约相当于现代的3.3个平方。和町(9917平方)、段(991.7平方)、畝(99.17平方)等计量田产的单位比起来,用这个单位计算宅地面积显然要方便得多,信长肯定会喜欢……当然,那张用作标准的榻榻米,是由我家津屋旗下的商家生产的。在法令通过之后,其他榻榻米商人想要混得好一些,让自己的产品更受欢迎,就只要照搬我制定的标准,大幅改动自家的工艺。
这样或许有失公平,但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做到的,别说是在这个时代,即使是现代也不可能。我制定法令的出发点,也只有公开和公正两大原则,然后在两大原则之上制订相应的规则,并且对规则进行合理的利用。
……,……
七月初,信长率尾张、美浓两国的三万余军势进京,为嫡子奇妙丸举行了元服仪式。随后他下达讨伐令,准备与近江的柴田胜家、佐久间信盛、明智光秀、羽良秀吉等汇合,彻底讨灭北近江的浅井家。
这是织田家少主信忠的初阵。信长亲自担任总大将,任命刚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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