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9 / 18)
里。钥匙插在后备箱盖上;维托德拿好汽油后,将钥匙忘在那里没取出来。那只桶到哪儿去了呢?或许它还在林子里,人们从第一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这是一起谋杀案件:篱笆被钻过了,尸体上浇满了汽油。即使一切完全被烧毁了,人们也一定不会认为这仅仅是一次事故。
我呆板地拿了车门钥匙,打开门,坐在维托德的车里,然后出发了。走回家去的话,那这条路也实在太长了。
回家去吗?我绝不能将维托德的车停放在曼海姆我的家门口。因为他死了,所以人们会认为他就是凶手,这也不会让他感到伤心痛苦的。所以说,我必须把汽车停放在拉滕堡他的住宅前。看起来好像是他枪杀了那名警察,然后毁尸灭迹,有可能他这是畏罪自杀。
可是如果是自杀的话,他难道不是抓起左轮手枪,在家里枪杀自己,哪里还用得着预先到采石场里去折腾自己?
于是我开车去拉滕堡。驾车到魏恩海姆的时候,我听见各种不同的汽笛声和警铃声,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碰到一辆这样的车。由于不认识路,我无法拐到隐蔽的小路上去,只好走直接穿越城区的道路。看来,人们试图从下面接近那辆燃烧的汽车,让我感到幸运的是,他们根本不是从上面驶近那个深渊。
我在拉滕堡维托德的住宅前下了车,将钥匙插在锁孔里没拿出来。不过,在此之前我把钥匙擦得干干净净,把方向盘和盖板的地方也擦了个遍,不留下任何痕迹。
现在,我已经走在大街上了,考虑自己该如何回家去。我觉得坐火车、出租车或者有轨电车就太显眼了,叫一辆车停下来就更加引人怀疑了。
我没有办法,只好在这冷飕飕的秋季之夜继续步行。究竟多远呢?我不知道。本来开车只是很短的一段路,现在不得不自己走路的时候,就觉得这段路长得没完没了了。当然我也可以将自己躲藏在某个地方,然后到第二天早上再乘坐有轨电车。这时我突然想起来,我当时一激动连钱都没有带上,我的外套袋子里只有证件和家里的大门钥匙。
我快步向前。天色很亮。我尽可能走在阴影里,悄悄地在小路上走,避免发出声响。
杀——人——犯!我的脉搏在有规律地跳动。顺着这一节奏,我可以顺利地徒步旅行了。为什么我在实施我的行动时总是如此幸运呢?为什么我从不受到怀疑,或者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是有罪的人呢?
碰巧又有一样东西帮了我的忙:我发现有一辆男式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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