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4 / 6)
一个妇人,情欲勃发,超出我自己的想象。
仅仅三次偷欢,我就怀上你了,我的儿,我的高洋。你的样子太像那个粪奴了。尤其你这种标志一样羯族的巨大肉脸、高鼻巨目,都太特别了。每次看到你这张两颊带凸膨胀的脸,我一直怕别人会想到你不是你父亲高欢的儿子。特别是我们怀朔镇上的老人,你的这张脸,如果在成年的时候被他们见到,肯定会让他们回忆起那个掏粪的粪奴石野猪。
作为一个有主见的妇人,情欲释放过后,我还是能了结大事。所以,一个月过去,我从情欲中清醒过来,看见石野猪拎着粪筐出现在夜间空地的时候,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我望着他那张头歪嘴斜的带着得意笑容的脸,心中一下子就有了杀机。于是,我和他来到军镇边山盛粪肥的池子边,最后一次让他巨大的阳物钻入我的体内。然后,趁他流涎喘息的间隙,我拿起巨大的铁尖粪叉死命击打他的脑袋……我的记忆中,永远忘记不了石野猪那张痛得扭歪了的脸,他濒死的眼睛,火焰般闪着绝望的黑光。他在粪池中最后挣扎的片刻,还嗷嗷大叫着,挑衅般地,从下往上死命瞪了我一眼。然后,他那两片贪婪的、厚厚的嘴唇没到粪水里面,咕咚了几声。最后映入我眼帘的,是他黝黑的脖子上挂着的一个狼牙饰物。
这个羯奴,自小父母双亡,时而痴呆,时而癲狂。如果他乱讲话,我怎么在当地军镇做人。所以,把他除掉,是我唯一的选择。
我,娄氏昭君,一个鲜卑妇人,也是一个性情刚烈、非常有主见的妇人。即使我做过这一件错事,我绝对对得起他们高家。想当初,我的夫君高欢,只是一个怀朔镇上城头值勤的普通汉兵。我一个姑娘家,回绝多家军镇鲜卑队主人家的聘礼,自己拿出私房钱给他花。不为别的,我就爱高欢小伙子确实一表人才,爱的就是他白白的皮肤高挑的个头。父母拗我不过,只能把我嫁给当时家里穷得一文不名的兵卒高欢。如果他不娶我,就不会有聘礼。没有聘礼,他就没有钱买马。正因为他有了一匹马,才能有机会当上军镇的驿卒。从那时候起,他终于能借往返洛阳的机会,开阔眼界,结交朋友。
如果讲我娄氏是高家的大恩人,一点都不过分。
苦熬几十年,我终于熬成渤海王妃①。魏朝从前军镇的鲜卑女人,能在晋阳白马寺原址所盖的壮丽王宫居住,我已经心满意足。我的夫君高欢,性欲旺盛,极其好色。男人嘛,这种嗜好不是坏事,只要他不忘糟糠之妻,我任他遍采群花。还好,夫君对我一直礼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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