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6)
口,果真是外焦里嫩,又脆又香,比薯片可要好吃一百倍。于是,他又往嘴里扔了一个进去。
秦黎微微扬起笑容,这才是真男人!
托马斯觉得不可思议,问,“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严森,“恶心什么?”
托马斯不答反问,“你知道这是什么?”
严森,“是蛐蛐,还是蝉?”
他一脸淡定的样子反倒让秦黎惊讶了,回答道,“是蛐蛐。”
托马斯夸张地指着他大叫,“你知道还吃!多恶心,恶心死啦啦啦!”
说完,他嫌弃地看着秦黎道,“你们中国人还有什么是不吃的吗?”
秦黎道,“没有。没准哪天就把你给吃了。不知道是炖,还是炸着好吃。”
秦黎这一句话成功将托马斯给吓到了,他立即捂着嘴,不敢再瞎bb。
严森压了压嘴巴,看着秦黎慢条斯理地道,“你们中国人是天才,我这辈子看到无数只蟋蟀,从没想到还能吃。”
也不知他这句话是真心称赞,还是反讽,总之,秦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解释道,“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果然托马斯不干了,嗷嗷地反驳,“难看死了。我看它一眼,就连食欲也没有。”
秦黎道,“好吧,长得丑,吃着香。你倒是试试看再做评价啊!”
托马斯捂着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吃个虫子,这么墨迹做什么。”
托马斯补充,“是只恶心的虫子。”
秦黎有心逗他,就道,“今天你要不尝尝味道,晚上就不给你吃饭。晚饭可是有你最爱吃的走油蹄髈哦!”
托马斯一听,立马急了,叫道,“你太坏了!居然威胁我。”
秦黎抖着脚,插着腰,一脸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欠揍表情。
想想那香喷喷的走油蹄髈,托马斯口水也流出来了,可是为了吃到它,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无比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