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 / 6)
唉,人生的幸福总是建立在痛苦上之上,先要磨其心智,才能享受灿烂将来。
他伸手拎起一只蟋蟀,哭丧着脸道,“你看他的头和脚,还有翅膀都在,就这么被你下油锅了,真是太残忍了。你还说我们做的是黑暗料理,我看你做的事恐怖料理才对,要吃这一口,我一定做十年噩梦。”
秦黎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拿锅铲的柄用力敲了敲他的头,道,“少废话,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托马斯含着泪,视死如归地将蟋蟀扔进了嘴里。
秦黎见他要囫囵吞枣,又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命令道,“嚼三下再吞,不然再罚吃三只。”
托马斯觉得自己快被这女人玩死了,可想到晚上的美食,又只好忍痛。他皱着脸,用力咀嚼了几下,香脆可口的味道充斥一嘴巴。
好像,好像也没那么不堪。
他突然觉得这东西虽然诡异,但味道还行,甚至带着一点期待,期待再吃上一口。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又捏了一只,往嘴里扔。
只要不去想那一口下去,脑浆迸裂的惨状,还勉强能算好吃。
秦黎问,“怎么样?”
托马斯道,“只要把他想象成薯片,就还ok。”
这种世界级的美食怎能不让大家一起来分享?托马斯恶作剧般得暗忖。
于是,他起身打开窗户,对着外面的拍摄组叫道,“快进来,黎要让大家尝尝人间美味!”
由于上次那个臊子面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再加上炸蟋蟀的味道很香很特殊,早就穿了十里外。人们早就饿透了,所以现在听托马斯这么一叫,立即争先恐后地跑了进来。
秦黎没辙,本来还想独自享用的,现在只好与人分享。她找出烧烤用的小木棒,一根上面叉一只,见人伸手就递了过去。
有人突然大叫起来,“这是什么?”
另外一个回答,“是蟋蟀!”
是虫子啊!这回大家都懵了,怎么会有人把虫子当gourmet啊!
秦黎看着满脸嫌弃的德国人,忍不住给他们扫盲,“别看它丑,其实营养价值很高,含有蛋白质,有助于治疗哮喘、百日咳、气管炎,头痛、秃顶等。因为他的后腿很有立,所以对男人那个部位也有好处。”
托马斯咋呼,“对男人那个有好处吗?”
秦黎吹牛不打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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