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部分(3 / 6)
港设立致公俱乐部,从事党员登记,陆续登记者达十余万人。致公党在当时是华侨组织,有许多富有侨商加入。作为党魁,只要陈炯明愿意,他完全可以捞取大量钱财,但他没有这样做。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同时在中国寻求统治代理人。基于陈炯明在国内的声望,日本政府派影佐为代表,与陈炯明商谈多次,要陈氏出面组织华北伪政府。陈炯明要求日本政府签署交回东三省的书面文件作为出山条件,日本拒绝之。数日后,影佐携一纸支票来拜会陈炯明,对陈炯明说:“此次交涉虽未能谈妥,但双方友谊并无影响。素知竞公廉洁自持,生活并不丰裕,今愿就本人可以支配之八万元项下,以区区此数奉赠,聊表个人之敬意而已。”陈炯明婉拒,但影佐执意奉送,不肯收还。陈炯明在影佐走后,在支票上用笔墨涂上“×”号,请马育航送还影佐公寓。
1933年9月24日香港《振报》发表了陈炯明老友白逾桓的文章《哭亡友陈君竞存》,对陈炯明在港生活做了一个真实描述:陈君对于公家财产,丝毫不苟。解甲以后,日食三餐,皆仰给于朋辈,荏苒六七年之久,亲友多有倦容。港地炎热,陈君寓处极狭,上有八旬余之老母,呻吟床褥;下有十余岁之幼子,教养维艰;外有寡弟妇、寡妹,与贫无所依之伯叔亲戚杂处一室,而女又未嫁,妻又成盲。英雄虽不管儿女事,然与此辈朝夕聚处,日见其号泣困难之境,其能无动于衷乎?
1933年8月底,陈偶感寒热发烧,但他不以为意,自己开中药治疗,10天之后,烧仍然不退。请西医调理,怀疑是肠胃炎。又过了几天,经香港大学医学教授审定,确诊为肠胃炎。于是住进马岛医院治疗。陈在医院住了十五六天以后,病情日有起色,准备出院。不料到9月10日,病情突然恶化,到十八九日,进入昏迷状态。于是迁回陈在香港寓所毓秀街27号。22日12时左右,陈呈回光返照之态。马育航等嘱咐陈的家人询问遗言,陈做半哭笑状,说“吾家事无可语”。陈氏死时连呼“共和”、“共和”二字,可知陈至死对国事都不能忘怀!
陈氏死后,无钱买棺材,只好借用为母亲预备的寿材,方能入殓。9月30日亲友为陈炯明在寓所毓秀街举行了一个简单的葬礼。而就在这天清晨,陈炯明的长子定夏,从上海奔丧回港后,在叔父陈炯光家中突然死去。双重凶事给陈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陈炯明失明的老妻哭得昏死过去!
由于没有找到适当的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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