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人的本性 (2)(10 / 23)
时也开始可怜自己。他明白自己是有口难辩了……
最后法官宣布,原告要求赔偿的事实成立,理由正当。且金额不高,完全在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故被告应限期对原告进行赔偿。至于诉讼费,本应亦由被告负担,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知识分子,事出无意,那么双方都有个心理平衡问题,予以免去……
教授就如此这般地、无人知无人晓地、悄悄地输掉了那一场官司。
教授曾打算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考虑来考虑去,最终决定不上诉了。因为司机作为唯一的证人,似乎已经是那无赖女人的同伙了。他觉得即使上诉被接受了,自己也没多大讨回公道的把握。
他及时给了那一笔钱。
他病了几天。
在病中,他这样劝解自己——像生物界有毛毛虫、有水蛭一样,人类的社会中,总是难免也有无赖的。既有,便不可能全是男的,全是年轻的,全是非知识分子。就当自己被爬上身的毛毛虫蜇了,被水蛭吸去了点儿血吧。
这么一往开了想,他的病慢慢好了。
一天,他正在家中闲坐读书,电话骤响。是那司机打来的。
司机在电话那一端说:“老先生,我很对不起您。但我那样做,实在是没法子。如果我不在法庭上那么表演,那无赖女人就会告我的。如果她再一个月不上班,我哪儿经得起呀!您设身处地替我着想着想,我归出租汽车公司管着,又归交警大队管着,而他丈夫是正管着我们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局长。并且还与交警大队的头头儿们是朋友。那律师,也和他们是亲戚。我哪儿惹得起他们呀!所以我只能牺牲您。不牺牲您我牺牲谁呢?难道非让我牺牲我自己吗?反正咱俩共同摊上那件窝火的事儿了总得有一个牺牲一下的。而我上有老下有小,是根本牺牲不起自己的。其实您老留给我的印象非常好,实在是太好了!哪儿有您这样的乘客呢,摊上了事儿,本来可以推得一干二净,本来已经走掉了,却又回来留下名片,主动提出承担全部责任。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碰到您这么好的乘客了!但话又说回来,您那也是自作自受哇!您如果不回来,不留下名片,不当着那女人的面说那些话,我兴许还偏和那女人治治气呢!她如果当天没从我这儿讨到什么大便宜,也就不会第二次找您了,咱俩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又见面了不是?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您是一位好人。我不愿给好人留下恶劣的印象,所以呢,我打算去看望看望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