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站在时代的十字路口 (1)(15 / 23)
么事?答曰在打小偷。问偷了什么?答曰偷了某摆摊的一块“苏联表”。我想小偷者,确如过街老鼠,是差不多人见人恨的。遭一顿打,也算是受一次惩罚吧。于是继续逛我的。孰料那小偷突转而逃,朝我这个方向逃来。也是个青年。看样子是南方人。我这里的几个摊主,不约而同地纷纷一跃而起,几乎就在我面前堵截住了那小偷。于是堵截者和追赶者双方合起伙来,一齐痛打。即不但动拳脚,还用起他们支棚子的棍棒来。参加打的人,几乎是转眼间便由原先的几个发展到十几个二十来个。
“打!往死里打……”
“法不罚众,打死不偿命!”
他们一边打一边喊叫着。
有人打到了一拳,或踢到了一脚,面带一种获得极大满足的笑意,退回到他们的摊位接着幸灾乐祸地看……
有的则打起来没完,而且越打越发狠……
最初我还能听到那小偷的求饶声、惨叫声,顷刻便只能听到棍棒落在肉体上的声音了……
我觉得,那小偷,实际上已经成了一具活的人靶。
我看得出来,不少的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是早已蜷伏着某种想要打某一个人的野蛮冲动了,只不过尚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或借口。而打一个小偷,这理由是相应充分的,这借口似乎也是正当的……
当代文明社会的法律,之所以特别规定出对犯人(包括死刑犯,当然也包括尚未被宣判罪名成立的疑犯)的人道原则,那实在也是因为,法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们对于蜷伏在不少人潜意识里的野蛮冲动早有敏感的觉察和透彻的分析,并希望成功地抑制它。这一种野蛮冲动的心理历史渊源极其悠久,它证明人类的确是有以虐待自己的同类为娱的劣根性的。这一点是人有时候连动物也莫如的,而人尤其卑劣处正在于还要为此制造理由和寻找借口。在一个普遍的人们之尊严缺少保障的社会里,普遍人们的潜意识里几乎都不可避免地蜷伏着想要将某一个人打翻在地并予以践踏之的野蛮冲动。某些时期某种情况之下一旦有人振臂一呼,他们会旋即扑向任何一个被指喝为小偷、流氓、无赖之类的人,哪怕他们明知被指喝的人并不是真的坏人。而且,当我们对此种现象予以特别的观察,我们定会发现,他们中,某些家伙本身即小偷、即流氓、即无赖……
“打!打!”
“奶奶的,往死里打……”
那一时刻,耳听一片喊打之声,目睹凶残施暴之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