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4 / 9)
,说是哪一年的解百纳,我忘了,我喝酒一向是牛饮,不管那些事。”苏珊仰头喝了一大口,她喝酒的确如同喝水一样,来得十分爽快,毫无品尝之意。
她们默默喝着酒,再没有说话。当然,在这样露耳欲聋的音乐声中,根本无法交谈。可是听凭这样的音乐包围,却没有听摇滚乐应有的投入与激动,她们平静无波地相对坐着,喝着红酒,显得有几分怪异。
然而任苒和苏珊全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沉浸于不同的回忆之中,将那个鞭炮声响得无止无歇的世界拒之门外,享受着那一段属于她们的时光。
“你并不幼稚,可你确实还是个孩子。”
“当一个心地坦内的孩子没什么不好。”
“小姑娘,我给你一点儿忠告,不要随便跟男人去酒吧,那样很危险。”
“不知道为什么,看你伤心,我忍不住会想,简直是罪过,还是先哄哄再说吧。”
“你喜欢上的是一个陌生男人带来的神秘感觉。”
“你实在太天真,太小,我喜欢你,所以决定对你慈悲。我不会引诱你陷得更深,更不会带你回酒店房间。那不是你要的,也不是我应该给你的。”
随着这张专辑复活的记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那样的如呐喊般的歌词,激烈的曲调,嘶吼的演唱,外露的情怀,原来正是契含着青春期冲撞而无处安放的激情,当她不再年少,不再拥有对着初次恋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勇气时,怎么可能不感慨万千。
专辑循环播放着,不知不觉间,一整瓶红酒已经被她们喝得点滴不剩。
苏珊摇晃一下酒瓶,站起身去关了唱机,咖啡馆内陷入突然的寂静。她咯咯笑了,“任老师,你看着斯文,酒量真不错。”
任苒撑着头,也笑了,“马马虎虎,有大半年时间,我每周都去酒吧喝酒,大概能算半个酒鬼。”
“你以前去听他们……我是说深黑乐队在酒吧演唱,对其中的哪一个人最有印象?”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进到咖啡馆时听到的那首歌,至于乐队成员。”她侧头回忆,只记得那是由主唱,吉他手,贝司手和架子鼓组成的一支乐队,四个成员通通做朋克打扮,头发用发胶胶得竖起,戴着耳钉,穿着皮夹克与破旧的牛仔裤,酷劲十足,可说到他们的具体面目,她只得招认:“想不起来了。”
“那首歌的歌词是主唱阿风写的,作曲是吉他手阿恒。他们四个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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