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司马,死马(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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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小在他的QQ空间里记载了一段令人唏嘘的经历,为了更好地表述这段经历,请允许我用第一人称简述这个故事:
那一年,我出差到了外滩,长长孤夜终于驱使还没完全脱贫的我很土地走向最炙热的酒店,灯红酒绿的都市映衬着纸醉金迷的繁华,成功人士销金的地方,市井小民哀叹的迷墙。
为了来这里见识一下,狠心一个月心疼大半年的那是傻X,这年头,花钱刷卡的是废物,签单开票的才是人物。人与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别问我,我不知道,江湖太大,你我太小。
但我还是当了一把傻X,只为满足从猴子到人那最原始的欲望。
结果我在那里邂逅了穿着十分清凉的初恋女友,当年她喜欢喝纯净水,我喜欢喝纯牛奶。我们是真的很纯,但在这里不期而遇,似乎又真的很蠢。
很蠢的我们没有多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却做了每一件烘托气氛的事。事后,我凝望着床上凌乱熟睡的她,留下半个月的工资静静离去。
我走在午夜的街道上孤单地想,十年前,我和她手都没拉过却在梦里面真的想过和她结婚生子,抛弃一切现实的桎梏浪迹天涯。破镜重逢,似乎更应该欣喜,如果生活真有逻辑的话,我可以从风尘之间将初恋救起,初恋因为生活所迫或一时糊涂而误入红尘,见到我后,抱头大哭,对灯盟誓,痛改前非,然后我经历一番良心的挣扎、痛苦和理性的搏斗后真情流露,发现自己还是深爱着她。四处借钱替她赎身,最后不顾世俗的歧视和家长的反对,毅然决然,让爱做主,终成眷属,那将是多么完美催泪的爱情故事啊。
可惜的是,生活就是生活,我对她没有感觉了,我甚至有些厌烦地看着放肆的她,有些厌烦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家伙和那家伙都太不专一了,可耻!
说真的,我不想虚伪,我完全没想过救风尘,而她也根本就不想被救,我不是纳兰性德,现实也不是琼瑶小说。我和她没有感觉了,以前的爱哪怕是对着QQ隔着千里也是真的,现在的不爱哪怕是躺在一张床上,也同样是真的。
也许有人会骂我薄情寡性,我并不认可。当时我爱过她,现在我不爱了,不行吗?多少人曾经忘记爱过谁的谁,又有多少情感遗失在风中,我们都是天地飘零的一片树叶,都别太正经,都别太假装正经,行吗?
我们身边有太多的过客,而太多的人也只能是过客。很遗憾,没有彩虹可以历久如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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